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特制订以下复试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突出专业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外国语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2. 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 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包括命题、试卷分装、评卷、合分、登分等环节),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有书面记录。
三、基本要求
1. 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条件。
2. 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 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安排复试。
4. 实行差额复试(包括本校和外校的推免生),复试考生超出推免生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按一定比例自行确定复试人数;复试考生不足推免招生计划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安排复试。
5. 公平、公正对待校内和校外考生,统一标准,一视同仁。
四、准备工作
1. 确定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2. 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试题。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3. 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有效地通知考生。
4. 进一步确认推免生资格: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考生要及时报送学校招办,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 《吉林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考生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和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 本科三年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④ 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非外语专业考生,须提供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2)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 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吉林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5. 体检: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校医院沟通确定体检相关事宜,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第二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50分(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或专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复试总计250分。
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六、关于录取
1.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达到各科总分的60%方为及格,任何一科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拟录取考生名单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5.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考生按照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同意待录取”确认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七、工作日程
9月28日前:制订并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同时上报招生办公室。
10月8日—10日: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10月10日:确定复试办法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并上报招生办公室。
10月11日—15日:组织复试和考生体检。
10月15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10月25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