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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考场规则(2011年修订稿)
日期:2013-05-09
点击数:
1011
来源:
五、学生必须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认真答题,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考试中间如因特殊原因去厕所,必须由监考教师陪同,耽误时间不补;
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者,本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计;学校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毕业时暂不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主考指令,按规定的时间答题。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应按要求上交试题、试卷等材料,按主考指令退出考场,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不准讲话、议论。提前交卷者,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场内逗留、谈论;
八、凡考试规定不能带出考场的试题、答题纸等,均不得带出考场。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下一条:吉林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