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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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放假的通知

日期:2007-09-27 点击数: 来源:

全院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政府关于“十•一”放假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07年“十•一”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

    1、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8日正常上课。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上课,分别上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的课。全校公共选修课亦按以上时间调整。

    2、放假前,各班级要对班级教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寝室同学也要进行一次寝室防火防电安全检查。

    3、要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学生在旅游或探亲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4、留校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5、实行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节日期间,学生进行春游等集体活动,需到学院申请、备案,并上报学生处审批。活动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和学院保持联络。

    6、各班必须以班会形式传达此文件精神,要求每一位同学认真遵守放假规定,按时返校。返校同学必须在10月7日下午三点至五点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到。

    7、学院将于2007年9月29日和30日到各班级抽查上课情况,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离校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全院通报。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