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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日期:2009-03-2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校园创新氛围,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高教司[2008]250号),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现将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为了确保我校大学生顺利参加此次竞赛,提高参赛作品质量,提升竞赛水平,学校决定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张福贵 成 员:黄也平 王书金 高淑贞 张 舸 王 昕 鞠慧冰 秘 书:王 昕(兼)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学院广告系办公室(地点: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A区409室) 二、参赛资格 我校在籍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三、竞赛安排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实行“一次竞赛,两次评奖”。即吉林省为单独的赛区并成立吉林赛区组委会,由赛区组委会对本赛区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吉林赛区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由吉林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赛程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为参赛学生创作参赛作品时间,6月25日、26日,参赛学生报送参赛作品、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地点: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A区409室,联系电话:85167034、85159360),6月27日学校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参赛作品,确定参加吉林赛区比赛作品。 五、其他说明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此次竞赛的通知,以及该项赛事的竞赛素材、命题范围、参赛作品创作要求与参赛报名表等已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un-ada.net),请参赛者浏览并下载相关资料。 附件: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