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 {2016} 9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6级研究生住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对本学院2016年延期毕业且仍需在校住宿的研究生,以及2013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统计。
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将学生住宿信息发至各培养单位负责人邮箱内,请各位老师及时查收,认真核对信息,并与学生本人确认是否住宿。
2、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核对后的住宿信息上报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电子档发至邮箱gyglk@jlu.edu.cn,并以A4纸横向打印,加盖本学院公章后送至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9室备案。
3、我中心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信息汇总,并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收费管理规定》上报财务处,扣取住宿费。
4、请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与学生本人确认信息,避免出现财务纠纷。并且要求学生本人在住宿名单上签字,如学生因故不能亲自签字,与本人确认后可由代签人签字。如有联系不到本人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在备注一栏中标明。
5、住宿名单中遗漏的学生请自行下载附件《研究生住宿变更表》,学院审核后自行前往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医学部各培养单位请将数据报至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619711。
7、西区各培养单位请将数据报至西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邵老师,电话87836565。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助完成以上工作,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联系。
负责人:王祎 电话:85168287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参考网址:http://oa.jlu.edu.cn/cache/20165/show236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