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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的通知

日期:2014-04-03 点击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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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
项的通知
提交部门:社科处 提交时间:2014-4-3 9:01:41 字号:

校社科字[2014]3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省负责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日本侵华历史研究中心”、“伪满洲国历史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两个研究中心”)的科研发展和科研队伍建设,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设立省社科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课题。根据《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4]0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仅限于日本侵华历史方面的研究和伪满洲国历史方面的研究。本次立项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论证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选题论证质量适度确定,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与省社科基金一般自选项目相同。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报告要求最终成果达到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15万字以上,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项。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研究中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项成果得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等字样。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从事日本侵华历史、伪满洲国历史方面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2.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申报人原则上只限选择一个选题申报。已申报2014年度社科基金项目或正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者均可申报,但同一选题不得同时在多类项目中立项。申报者、申报选题以及申报材料中的申报信息将纳入“两个研究中心”科研数据库,省社科规划办及“两个研究中心”承建单位有权使用所有申报信息。

五、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按照填表要求填报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各一式6份。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 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

2. 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活页》

3. 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4月3日

 

 


附件
  1. 附件1: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doc
  2. 附件2: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活页》.doc
  3. 附件3: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xls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