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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4-14 点击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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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提交部门:社科处 提交时间:2015-4-13 16:31:47 字号:

校社科字〔2015〕3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为发展教育科学理论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加强前瞻性、对策性、针对性问题研究,注重发挥课题研究对解决本地区重大问题和对教育行政决策咨询的重要作用,申请人可参照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和本年度下发的《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5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

3.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 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6. 除重点资助课题外,申报其他课题均须有自筹经费,无自筹经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pengjing@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08)

 

社会科学处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1. 附件1.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2. 附件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3. 附件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4. 附件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xls
  5. 附件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08).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