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省级助残奖学金发放工作,现请各班级上报符合申报条件学生信息,具体事宜如下: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可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
1、入学前系吉林省常驻户口;
2、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2008级本科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4、家庭生活困难,即农村贫困线(年收入958元)以下,城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5、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
二、请各班级于10月31日上午下班前前将符合申报条件学生信息报送学院学工办,报送信息包括:学院、学生姓名、学号、残疾学生本人或父(母)亲所持残疾人证号、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