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通知公告
为不断提高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精准度,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8〕6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开展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经学生个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学院综合考虑系统建议结果、学生日常表现、民主评议结果等,对申请学生进行关注等级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反映问题。公示期间如未反映,视为对认定结果无异议。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