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对外国语学院公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上的考生进行调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生下载附件
1.《人事调档函》,需彩色打印机打出;
2.《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
二、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1.往届考生应在2014年5月8日前、应届考生应在6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及《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邮寄至: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外语楼 321室 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 张雪 收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8427
《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2.应届考生如不能按期提交档案,须提供有本科毕业学校盖章的学分修满可按期正常毕业的证明书及档案逾期提交的情况说明,于6月30日之前交送至外院321室。
3.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为确保档案接收安全,请尽量亲自携带档案到办公室提交或必须选择EMS快递邮寄(其他快递发送的不予接收),并完全按照上述地址填写收件人信息。造成调档函延误或档案丢失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如有单位要求调档函原件,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办公室领取。不能本人领取需要他人代领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手写委托书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领人姓名、代领人身份证号码、代领的内容及本人签字);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要求如下:
①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5所高校及其附属中学转入的: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或“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②省内其他单位和外省(市、自治区)转入的:须经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③校内调转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使用本单位介绍信直接开至所去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3.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办理。
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学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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