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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11-10 点击数: 来源:
各班级: 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帮助他们战胜经济上的困难,鼓励他们健康地成长成才,对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校的许多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强自立,克服困难,逆境成才,为其他同学做出了很好的表率。为鼓励他们这种克服困难、自强自立的精神,体现学校对贫困大学生的关心,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等级及名额 学校评选“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20人,“自强自立大学生”100人。 二、推荐条件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助困工作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刻苦学习,年度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4、在战胜经济困难努力完成学业的过程中有特别突出、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助困工作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获得奖学金,或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 4、有比较突出、比较感人的事迹,或比较优异的成绩。 三、推荐办法 1、每班级可以推荐1-2名侯选人,附自述事迹材料1000字。 2、学院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4名候选人向学校推荐。 3、落选参评同学直接参加自强自立大学生评比。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对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注意事项 2、请各班级将推荐材料于11月14日下班前报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