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外院字[2016]7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和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凡具备“2016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达到学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阶段的考试。
2、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3、坚持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4、我院博士研究生复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对复试过程以及和复试有关内容进行书面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
5、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复试、录取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复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6人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联系各专业的副院长或系主任以及研究生秘书担任。
2、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有关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由3-5人组成(名单附后),组长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确保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经学院审核后,将名单上报到学校。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和考核的结果负责,有考生提出的质疑,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资格审查工作
1. 成立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附后),组织审查博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小组由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对所有的复试研究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方能参加复试。
3.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精神,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等各项材料。
4. 资格审查小组有对考生的资格和考生的复试录取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的权力,对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除此之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1)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以及材料弄虚作假者;
(3) 所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
(4)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 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者;
(6) 不符合外语专业业务要求者。
四、命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试题
1.试题必须由具有教授职称的责任心强的教师命制。
2.试题及答案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
五、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1、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2、复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不超出规定范围。考核、面试内容按专业特点自行决定,但内容也应符合各专业的特点和招生简章的要求,反映出专业的特点,不以各种名义刁难考生。
3、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外语读写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4、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复试采取口笔兼试的形式
(2)复试考试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具体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每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4)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5)复试小组在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录取工作
1、考生录取顺序严格按照总成绩的高低认定。
2、拟录取考生在职人员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20%。
3、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规定执行。
七、工作日程
1、3月26日前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复试细则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3月26日前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将复试细则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3月26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
4、3月27—28日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生复试。
4、3月28—30日组织考试体检。
5、4月22日前,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初,调档审查。
* 其他有关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5日
外国语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外院字[2016]8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精神,经院班子会决定201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玫玫(副院长)
组员:胡建军(副院长)
刘佐艳(副院长)
权赫律(副院长)
张 蕊(西班牙语系主任)
秘书:张 雪(研究生科研办公室主任)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5日
外国语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外院字[2016]9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精神,经院班子会决定2016年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逄锦彩
副组长: 张玫玫
成 员:胡建军
权赫律
刘佐艳
张 蕊
张 雪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5日
外国语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外院字[2016]10号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组长:宿久高
成员:于长敏、周异夫、徐明真、胡建军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