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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日期:2016-09-23 点击数: 来源:

外院字[2016] 14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突出专业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复试内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占复试总成绩45%;综合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占复试总成绩55%(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10%)。

    三、复试主要方式

    1. 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闭卷命题考试形式。

    2.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测试。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④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⑤同一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成绩评定及录取办法

    ①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达到各科总分的60%方为及格,任何一科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按笔试占45%,综合面试占55%(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10%),折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根据名额由高向低录取。

    ③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及体检结果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⑤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⑥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考生按照学院的通知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逾期未予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23日

联系人:张若溪

联系电话:0431-8516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