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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日期:2017-03-09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外院研[2017] 2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和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 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 凡具有“2017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且初试各科成绩以及总成绩均达到我校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
  2.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1. 成立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分别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2. 各专业成立本专业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的工作包括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各种程序并组织命题、评卷、核分、登分和面试等相关具体工作。各专业和各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小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一般由各二级学科负责人或系主任兼任担任。各专业和硕士点的复试小组成立后,小组名单需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3.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专业和硕士点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按章办事,做到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 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

1.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工作人员

   各专业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性强、公道正派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

2.命制复试试题

   学院指定有责任心的教师出笔试题(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并做好保密工作。笔试题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命题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

3.组织复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第二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所有笔试均需密封阅卷,面试需全程录音并有书面记录。

4.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复试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合者;

6.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有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5%,其成绩按比例计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包括: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5%;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此成绩分别按比例计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的具体要求:

①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③ 复试小组成员离开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继续进行;

④ 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试题的难易度和成绩的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学习阶段的情况和成绩;

              ② 本学科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外语的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④ 人文修养;

⑤ 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达到各科总分的60%方为及格,任何一科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得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根据名额由高向低录取。

(3)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结果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录取
    1.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3月8日—12日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确定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3月13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工作办法,电话通知考生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具体事宜。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 3月16日考生报到并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开始资格审查。

4. 3月16日考生进行体检。

5. 3月17日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6. 3月18日—3月26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

7.3月27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8.4月7日调档审查结束,学校招办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4月21日学校招办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 其他有关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