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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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办公用品、耗材管理办法

日期:2014-03-04 点击数: 来源: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办公用品及耗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实现学院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从学院实际出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
        根据各系、室办公的实际需要,经各系、室负责人申报,并由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送院办统一购置。
第三条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领取
      1.耗材(硒鼓、墨盒)的领取实行“以旧换新”的原则。各系、室更换耗材时,应由系、室负责人统一申请,并携带废旧耗材到院办登记领取,否则不予受理。
      2.领取日常办公用品(打印纸、铅笔、签字笔、钉书针、回形针等),亦需系、室负责人前来并填写登记表。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
      1.办公用品和耗材要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使用原则,严格杜绝铺张浪费。
      2.一般用纸尽量双面使用;科学、有效地使用打印机,尽量做到低耗高效,减少硒鼓、墨盒更换次数。
      3.各系、室负责人严格把关,杜绝“假公济私”、私事公办现象。
第五条 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盲目多领,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