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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室使用及管理规定

日期:2013-05-09 点击数: 来源:

 

外院教〈2012004
一、爱护教室设施,不许损坏。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1、不许擅自操作教学设备,不许挪移。
2、不许踩踏桌椅;除指定的区域和方式外,不许在桌椅、墙壁、门窗等处涂写、张贴或悬挂物品。
3、不许将室内设施带出室外。
二、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秩序。
1、不许在室内吃东西,不许将有异味的物品带入教室。
2、保持教室清洁,不许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下课后将自己座位杂物清理干净。
3、保持肃静,不许大声喧哗、嬉闹。
4、不许将无关人员带入教室。
三、节约用电,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不许吸烟,不许使用明火。
2、安全用电,不许使用违章电器。
3、不许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室内。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若有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该班级的教室使用资格。
 
外国语学院
201231